中共det365在线平台委员会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规定(草案)

2024-03-25 17:32:16   作者: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的行为,在全院形成移风易俗、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央纪委、河北省纪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做勤俭节约、倡树新风的表率。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当进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程序为:

(一)领导干部在操办婚姻嫁娶事宜 10 个工作日前或操办丧葬事宜当日,由本人填写《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或《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备案表》,同时作出廉政承诺,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报院纪委备案。操办丧葬事宜当日不能按时备案的,应在操办前通过电话口头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报备,并于事后补办备案手续。婚丧嫁娶事宜办结后,应在 15 日内填写《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情况报告表》或《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情况报告表》,向院纪委报告。

(二)一般党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参照前款,向所在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织履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制度。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在邀请人员范围、收受礼金、车辆使用、宴请规模等方面,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部门)、个人以及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等以任何形式发出邀请;

(二)严禁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

(三)严禁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

(四)严禁动用公务车辆(含以学院或部门名义通过专门渠道租用的公务车辆)、公物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

(五)严禁铺张浪费。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不得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六)严禁单位(部门)和个人在婚丧嫁娶事宜中用公款送礼。

第五条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事后报告内容的审核并且进行登记,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报告内容要及时指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进行事前警示谈话,防止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后办理情况报告内容不清楚、不完整的,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应及时指出,要求报告人限期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

第七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当每半年把所在支部党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报告情况向学院纪委做出书面说明。

第八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办理情况,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民主测评。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所在部门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相关党内规章、条例进行问责,并且把规定执行情况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纪检监察处应予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调查并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

第十一条 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领导干部和党员违纪违规情况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

附件1.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docx

2.《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备案表》

附件2.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备案表.docx

3.《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情况报告表》

附件3.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情况报告表.docx

4.《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情况报告表》

附件4.det365在线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丧事情况报告表.docx